生于黑云下,命如草芥哀……
    张岚当然不是这个世界上第一个反抗集团统治的人,自然也不是第一个被社会迫害的对象。
    千千万万因为集团、权贵,弱小而活不下去的人,通过偷渡、扒车、卖身或者卖肾的方式来到了逍遥城。
    突然发现没权没势没根的自己,在这逍遥城里也逍遥不起来。
    没有正规的入关途径,进城后第一件事就是被拔了个干净。
    唯一生存的方式就是出卖廉价的劳动力,干最累最危险的活,生活在这堕落流民街,变成一个亡灵的飘荡着。
    整个堕落流民街只有逍遥城区百分之一的面积,却拥挤下了等于全城30%的人口。
    他们要靠犯罪、乞讨、掠夺、卖命才能活。
    而最肮脏的交易,和最邪恶的成瘾性药品,也蚕食着他们的生命与生活。
    真正逍遥城里的权贵不屑于到这里来,而民众是不敢到这里来,反倒是贪狼营里像鑫臭虫这样的马前卒是这里的常客。
    他们挂着最低等的军牌,也能在堕落街里被当成爷一般供着,用最低廉的价格,甚至是一块发霉的面包,都能换一个还算干净的女人欢度一夜。
    而很显然,像夜莺这样高傲的兵姐姐,是和堕落街很难联系起来的,鑫臭虫自然也不知道为什么他们要来这里。
    看着窗外沿街用荧光漆书写着“赌场”
    “鸡场”
    “基场”
    的所谓娱乐场所,还有那些硬要把粗衣麻布穿出马蚤味,骨瘦如柴的站街女,张岚恍惚有一种回到第三联邦都市贫民区的错觉。
    不对,应该说贫民区比起这里来,还要更高级一些。
    “夜莺,堕落街里到底藏着什么?”
    张岚轻声问道。
    “一群行尸走肉的亡灵,还有一些假装成尸体的大佬。
    有些生意在外面做太显眼,有肉埋在饭里吃才是王道。”
    夜莺解释着。
    “你是要带我们见大佬吗?”
    张岚笑了笑。
    “他不喜欢别人这么称呼他,猎手们都叫他‘邪鬼’,一个已经满了100岁的老爷子。
    在我还是孩子时,打到好货也都是来找他换口饭吃的。
    对于猎手来说,他就是财神爷。”
    夜莺分享着过往的经历。
    “你的财神爷看来在这里也是德高望重了。”
    张岚眺望着窗外,不管是路边的乞丐,还是不远处二层土楼阳台上乘凉的人,那宽大斗篷下都隐约藏着“家伙”
    ,显然从卡车进入堕落街开始,就已经落入到邪鬼的法眼中了。
    “我也听说过那个家伙,据说他和逍遥城的洪伯是拜把兄弟,后台硬得要死,不过没见过真人。”
    鑫臭虫欣慰道。
    “邪鬼也好,好人也罢,我们来就是做买卖的。
    夜莺,你知道我想要的是什么?”
    张岚慵懒的靠在车座上。
    “岚夜队日益壮大,你的目标也是星辰大海,日后对武器装备的需求,绝对不是安乐阁一个抵押品仓库可以满足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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